为加快推进浙江水利现代化、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推进现代化水网和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持续加强管理,全面深化改革,配优水资源、消除水灾害、改善水生态、弘扬水文化,建设安澜江河、生命江河、幸福江河,为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图景作出水利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30年,实现水利现代化省域先行,基础设施完善、管理精准高效、发展动能强劲,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呈现现代水网保安全促发展、幸福河湖惠民生助共富的水利现代化生动图景。
形成省域一体、多源互济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力争每一口饮水都优质健康。建成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配置通道,形成互联互通、互调互济、供水保障与防洪能力协同提升的格局,水资源保障韧性和空间均衡性显著提升。县级以上城市供水水源足量优质,城乡供水同质同服务。
形成安全可靠、风险可控的防洪减灾体系,力争每一场风雨都能安然应对。主要干支流上游洪水控制工程全覆盖,高标准海塘基本建成,沿海平原涝水快排网络基本形成。八大流域全面实现预报调度一体化,小流域山洪风险预警精准触达,洪涝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畅通高效,洪水控制、洪水利用、洪水塑造的治理新模式基本构建。
形成精准配置、集约安全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力争每一滴水都充分利用。率先推行水预算管理方式,水资源管理服务精细便捷,用水指标精准配置,高效保障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再生水、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利用水平居全国前列,形成“分质供水、优水优用、循环利用”新格局。
建成人水和谐、普惠共享的全域幸福河湖,力争每一条河都流淌幸福。“八带百廊千明珠万里道”的幸福河湖格局全面形成,钱塘江、瓯江、大运河等沿线滨水空间成为功能集成、城水相依的活力带,县域母亲河有力支撑“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乡村河湖库塘风貌整体提升,全民亲水、乐水、爱水、护水,以水兴业、以水促产。
打造传承历史文脉、彰显浙江精神的水文化高地,力争每一条江河都成为传承文化的纽带。水利工程建设与文化有机融合,水文化理论研究和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水利遗产保护利用成效显著,世界灌溉工程遗产数量保持全国首位,“诗画江南水美浙江”品牌知名度明显提升。
打造锐意创新、勇立潮头的水利改革样板,力争每一个领域改革创新都引领全国。营造产学研用的水利科创生态,健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形成“人工智能+水利”、水价值导向的投融资、“水利+”融合建设、现代化水利工程矩阵管理、农村供水县级统管等一批新范式。
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一是建成安全韧性现代化水网,全面建成浙东南、浙中、浙北三大水资源配置通道,国家水网调度中心浙江分中心投入实战,水网骨干工程建设“硬投资”和“软建设”并重。二是擦亮“浙里河湖、流淌幸福”金名片,95%县(市、区)建成全县域幸福河湖,形成更多全民普惠共享的亲水空间、消费场景、共富平台,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三是树牢南方丰水地区节水增效标杆,贡献可复制推广的水预算改革路径。四是勇当水利数智技术创新领跑者,打造智慧水网科创平台,形成浙江特色的水利新质生产力标准体系,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优化配置、河湖保护治理等方面形成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十五五”水安全保障主要指标
注:(1)主要评价市县区域内水网贯通情况以及省市县三级水网协同融合情况。
(2)2025年的指标值是较2020年的下降情况,2030年的指标值是较2025年的下降情况。
(3)再生水是指污水经过适当处理后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再次利用的水,2030年的指标值是较2025年的增加值,规划期内指标按线性插值评价。
(4)省控断面以国家下达名录为准。
(5)2025年的指标值是“十四五”期间累计值,2030年的指标值是“十五五”期间累计值,规划期内指标按线性插值评价。
(6)〔〕为五年累计数。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系统完备、标准适宜,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以联网、补网、强链为核心,推进水资源配置、防洪减灾、灌区建设改造工程及数智水利建设,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多元融合、调控有序”的现代化水网。以河湖水系为脉络,推进主要江河治理、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呈现“水安人聚、水秀景美、水活业兴、水润民富”的幸福河湖新画卷。
1.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推进浙东南、浙中、浙北等水资源配置工程,畅通浙江水网大动脉,将优质水资源输送到相对缺水地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实施宁波水库群东西线联通等区域引调水工程,串联已建水源,扩大原水管网覆盖范围,推进水厂备用水源和应急水源建设,实现重点区域“多源互备”。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建设一批小型水库、小型引调水和规模化供水工程,逐步推进农村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持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大力推进节水工程,加快建设一批工业水厂、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等工程,推动用水循环化改造和非常规水利用。到2030年,新增年引调水能力10亿立方米,新增水库年供水能力4.6亿立方米,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92%。
2.防洪减灾工程建设。
(1)推进大中型水库建设。统筹洪水调蓄与资源化利用,建设绍兴镜岭、衢江罗樟源等一批水库工程,增强江河源头区调蓄能力。实施安吉老石坎、天台里石门等水库改扩建工程,对一批建成年代久、功能相对单一、坝址优越的水库,通过加高大坝等措施增强调蓄能力。因地制宜实施一批水库扩容及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库区开挖、清淤等措施增强调蓄能力。推进横锦等已建水库泄洪设施改造,提高水库迎洪调蓄能力。到2030年,新增总库容11亿立方米,新增和恢复防洪库容2.5亿立方米。
(2)推进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开展海塘工程提标加固与生态化建设,提高环杭州湾地区和浙东沿海地区重要城市与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潮能力,同步解决新发现的问题海塘,实现全线提标达标。推进海塘工程共建共享,统筹陆海连通、海河联运,因地制宜建设亲海惠民活力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到2030年,新开工900公里海塘,基本建成高标准防潮工程体系。
(3)系统成片开展易涝区治理。杭嘉湖平原通过扩大杭嘉湖南排新通道,疏拓骨干河道,实施南太湖片、东南片排涝工程,有序开展圩区建设,确保洪涝水高效有序排出。实施萧绍平原虞北片、温州鳌江片等排涝工程,推进萧绍、宁波、台州沿海、温州沿海等平原强排成网。统筹城市防洪体系与内涝治理,科学确定外江设计洪水位,作为城市洪涝治理的重要依据,助力韧性城市建设。结合航道等级提升开展骨干排涝河道治理。到2030年,新增外排能力1000立方米每秒,整治圩区80万亩。
(4)实施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坚持“到期即鉴、有病即治”,实施病险水库、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开展山塘综合整治与低标堤防加固,实现病险工程动态清零,保障工程运行安全。深化水利工程白蚁防治“六个一”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蚁患防治等工作。到2030年,除险加固中小型病险水库200座、闸(站)20座、山塘500座、低标堤防400公里。
3.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围绕粮食安全,统筹“多田套合”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需求,推进浙东引水灌区、寺桥水库灌区等一批大中型灌区建设,实施上浦闸灌区、碗窑灌区和金坑岭水库灌区等一批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完善渠首、骨干输配水、渠系配套、计量监测等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到203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到0.625,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100万亩。
4.数智水利建设。健全“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系统,开展133个重要水文站改造提升,现代化水文站覆盖率提高至95%。统筹推进数字孪生流域、水网、工程,建设全省共用、高效赋能的数字孪生基础平台,构建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数字孪生水利体系。建设国家水网调度中心浙江分中心,实现跨区域水资源多目标联合调度、智能决策和应急响应。积极推进智能大坝国家试点,推动大坝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迭代“浙里九龙联动治水”应用,加强图像和视频识别技术深度应用,围绕高频次业务需求,建设一批“人工智能+水利”应用场景。
5.主要江河治理。实施钱塘江、江南运河等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江河堤防工程,确保城市防洪圈闭合和重要基础设施防洪安全。推进甬江流域南排通道等分洪滞洪工程,提高流域防洪能力。统筹航运、文旅等需求,推进运河综合保护治理,以及椒江、钱塘江等重点河湖生态治理修复,推动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修复、美丽林相提升和重要湿地保护修复,持续提升优良水体比例。到2030年,建设干流堤防600公里。
6.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实施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推进文成泗溪、缙云好溪等84条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围绕县城、中心镇等人口集聚区域,通过筑堤护岸、筑堰引水,保障防洪、灌溉等基本功能,并配套建设鱼道等生态友好设施。融合文化、体育、康养等功能,打造105条幸福母亲河,全面提升“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亲水活力。到2030年,新增城乡亲水节点2000个、滨水绿道3000公里。
7.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实施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农村水系治理,改善农村河湖库塘整体面貌与人居环境。实施重点山洪沟治理,山洪灾害风险区全面布设声光电监测预警设备。开展生态共富小流域建设和小水电生态治理,推进小型水库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建设改造和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双监管”改造。到2030年,建成高品质水美乡村1000个,治理农村水系5000公里、重点山洪沟100条、水土流失1500平方公里。
(二)聚焦规范高效、精准便捷,提升水利管理服务能力。
1.提高水利法治能力。健全法规制度,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上位法要求,推进河湖长管理、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立法,完善水预算管理、生态流量监管、重大引调水工程运行管理等制度建设,构建上下衔接、体系完备的水法规制度。完善执法机制,衔接法律法规立改废,动态调整水行政处罚事项和裁量权基准,健全水行政执法跨层级联动、跨部门协同机制,强化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提升执法质效。规范依法行政,强化法制审核刚性约束,规范行政决策事项程序,完善涉水审批、监督、服务模式,优化涉水营商环境。强化能力保障,对照法规清单学法用法,依托典型案例释法说法,围绕年度重点宣法普法,不断提升依法治水能力。
2.强化水旱灾害风险管控。提升监测预报能力,坚持“早报、快报、多报”,推广低空测雨技术应用,推进气象、水文等多源数据共享,构建从源头到河口的监测预报网络,建立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提升预警预演能力,研发洪水演进、水资源供需态势研判等模型,加强监测数据与数学模型耦合联动,强化“正向—逆向—正向”推演功能,加强算力支撑,提高洪水与旱情预报智能化水平;构建小流域山洪雨量、水位、涨率等多指标综合监测预警模式,延长风险预见期;搭建防汛防台“一张图”,拓展预报预警成果社会化应用。提升调度决策能力,深化“早动、快动、小动”工作机制,建立预泄预排、预警转移联动等工作规则,健全杭嘉湖、浦阳江等洪涝共同影响区域联排联调机制;强化洪水复盘评估,不断提升洪水防御和工程调度方案的精准性、可靠性。
3.构筑河湖现代管护体系。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压实各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职责,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重大问题处置、跨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推进“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加强河湖空间管控,科学划定并严格管理河湖库水域岸线空间,纳入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强化空间全链条管控,确保基本水面率不小于5.66%。协同推进河湖耕地分类处置,维护河湖空间完整、功能完好。强化河湖生态保护,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加强水源涵养。依托卫星遥感等技术强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迭代优化“浙土平衡”。探索以县域为单元集中收储、综合利用的渣土处置中心建设。完成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目标核定,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完善监测评价机制。统筹河口保护治理,强化钱塘江等重要河口生态保护治理基础研究,优化冲淤抗咸调度方案,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涌潮、滩涂湿地等特色资源,探索河口区域开放管理新模式。
4.加强水资源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制定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严格开展水资源管控指标监管,完善跨行政区域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制度。强化取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取用水信用管理,加强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估,巩固提升取水户、非常规水、城镇公共供水全链条监测能力,加强取用水数据分析与成果应用。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饮用水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升重点领域水效,结合高标准农田统筹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在平原河网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农田区域退水“零直排”;聚焦高耗水行业开展用水定额贯标和节水诊断服务,分区分类推行再生水利用,推进工业集聚区等水资源梯级、循环利用;持续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实施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发展现代节水产业,聚焦智慧节水、再生水利用、管网控漏等领域,研发新技术新装备,完善节水产业统计制度,迭代节水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
5.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全面推进现代化运管矩阵建设,构建“四全”“四制(治)”“四预”“四管”①工作格局,深化标准化管理,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开展工程安全运行实时监测与健康诊断,健全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运行管理机制;应用智能感知、自动控制、仿真运行等新技术,推进“安全大坝、生态大坝、智能大坝”建设,提升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智能化、现代化水平。加强工程联合调度,立足流域区域“一盘棋”,充分挖掘水利工程防洪兴利潜力,优化控制运用方案,建立联合调度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效能。创新运行管理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大中型水库汛期控制水位动态管理,推进既有水库功能调整优化,统筹洪水调蓄与水资源利用,推行水利工程灾损、水库超蓄淹没损失等洪水保险。加强水库库容管理,科学开展水库清淤。
①2023年8月,《水利部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的指导意见》(水运管〔2023〕248号)中指出,在全面推进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强化数字赋能,加快构建以推进全覆盖、全要素、全天候、全周期“四全”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法治、责任制“四制(治)”体系,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加强除险、体检、维护、安全“四管”工作为核心内容的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全面提升水库运行管理精准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6.强化水利建设管理。强化前期工作质量,加强源头把控,压实工程设计质量主体责任,加强技术审查,提升重大项目特别是跨流域跨区域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和精度,确保水资源、土地、资金等要素发挥效益。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集成施工现场物联感知体系,实现“人、机、料、法、环”精细化管理;推行水利质量安全前馈控制,坚守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底线,对质量问题实行“零容忍”监管。推动“六项机制”②向基层一线、“小散远”工程延伸,提升危险源辨识、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整改及应急管理水平。强化标后监管,深化“透明工程”数字化应用,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的人员、资金、进度、质量、安全重点环节监管,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处。强化智能建造,推动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应用智能建造技术,推进施工过程自动化、关键工序智能化、危险作业岗位少人化。
②“六项机制”构建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健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机制。
7.打造水文化高地。深化水文化理论研究,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浙江实践研究,推进浙江治水与文明发展研究,挖掘钱塘江河口治理与涌潮等水文化资源。加强水利遗产保护传承,健全水利遗产分级分类研究保护利用制度,加强潘季驯等治水名人研究,推动良渚古城遗址水利工程、大运河、通济堰等世界级遗产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构建“浙水遗韵”数字地图与三维水工程遗产数据库,迭代“浙水文化”数字化平台。推进水文化融合创新,全面推进水利工程与文化融合建设,打造更多文化内涵丰富、生态和谐、景观优美、开放共享的水利工程,推出配套完善、运营专业的水文旅产品。强化水文化传播弘扬,拓展中国水利博物馆等水文化场馆展的传播途径和方式,加强水情科普教育;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培塑“诗画江南水美浙江”水文化品牌体系;加强水文化交流互鉴,讲好浙江治水故事。
(三)聚焦科技创新、两手发力,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
1.推动水利科技创新融合。推动水利科技创新,强化重点领域攻关,健全水利新质生产力技术标准体系。深化揭榜挂帅、工程带科研等机制,攻坚现代化水网、智能大坝、洪水预报模型等关键技术。自主研发核心装备,推动无人机、水下机器人等规模化应用。加强数据治理,推动水利数据全量全要素归集和开发利用,加大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力度,实现数据资产化管理。争创高层级水利科创平台,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合体,建设长三角潮汐河口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提升现有科创平台能级。深化科研机制改革,积极发挥省水利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等智库作用,探索推进使命导向的科研、设计单位管理改革,加强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推动省重大科技水利专项落地,强化重大科技难题攻关支持,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水利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供给转化模式,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水利先进产业集群,促进科技成果规模化应用。
2.加强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拓展多元融资渠道,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拓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金融信贷等渠道,推广水价值导向的投融资改革,探索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水利投资基金。稳妥推进水利工程确权办证,推进水利工程资产登记入账,全面掌握资产价值及收益情况。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确权法规制度,分类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实现水利资产权属清晰。积极盘活水利资产,合法合规筛选资产盘活标的,积极探索水利工程开放共享,统筹用好工程水价改革、横向生态补偿、区域协同开发等方式,增强盈利能力。提前开展资产评估和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做好水利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和扩募。
3.拓展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健全制度体系,深化理论研究,制定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指导意见,全面开展水生态产品基础信息分类调查,建立水生态产品清单和价值核算体系。拓展实现路径,创新水资源使用权市场交易、河湖生态保护治理与滨水产业开发有机结合、水生态资源资产信贷融资等模式,拓展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优良水资产等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推动滨水新业态发展,促进生态富民。完善反哺机制,建立水生态产品收益统筹分配制度,形成“治理—增值—反哺—再治理”的良性循环。
4.深化水预算管理改革。科学核算水预算额度,健全水预算标准体系,按省市县三级核定区域全口径水量、可用水量和工程技术可供水量,形成全省水资源“一本账”;以县域为单元建立水预算单位名录,加强供需平衡分析,确定水预算单位基准额度。建立水预算调节机制,建立预算指标预留调整机制,强化对民生领域、粮食安全及突发事件的用水保障,支持水效益高的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落地;完善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和水预算指标调度保障机制。强化水预算执行评估,开发水预算管理数智应用平台,实现水预算单位取用水全过程实时监测、全流程线上办理,构建覆盖“取、供、用、排、循”各环节闭环监测体系,做好水预算单位用水绩效评估。健全水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通过水预算管理绩效评估,定期核算可用于水权交易的水量,推动农业灌溉等领域节余水量市场化流转;鼓励利用“水信托”等金融工具,引导自备水源取水户节余水量用于临时用水。
5.深化水利建设市场管理改革。完善制度营造公平营商环境,积极完善统一大市场规则制度,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深化水利市场主体库建设,加强企业信息、资质、人员业绩统一管理,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干预行为,健全公平透明市场监管体系。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全省统一的水利信用评价体系,推进公共信用和行业信用的融合,强化招标市场与履约现场联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通过信用穿透和闭环管理,引导市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守信践诺。持续推动招投标领域改革,在推行全省统一交易平台过程中,有机贯通行业监督、服务、交易,深化招投标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发展,全面推行AI辅助评标,提高评标工作效率,构建水利招投标全链条监管体系。
6.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探索“水利+”融合建设,探索跨部门联合审查、整体审批、融合建设路径,打造100个“水利+”融合建设典型案例,推动水利与交通、文旅、市政等基础设施空间立体叠加、功能集成布局,打造更多滨水消费新场景。强化整装推进,推进水网骨干工程及区域配套工程统一布局、同步建设、同时投产,发挥整体效能。建立跨流域跨区域项目省级主导、市县协同推进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行机制。创新调度机制,建立浙江水网调度工作机制和运行规则,为省域一体、流域统筹、区域协同的多目标联合调度与应急处置提供决策支持。
7.健全农村水利工程建管机制。深化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在全面实现县域统管的基础上,迭代“1+N”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平台,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标准先进、保障有力的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推行农村水利工程专业化集中管护,拓展“以大带小”运行管护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县域或灌区为单元推行农村水利工程集中化、物业化管护,探索农村水利工程商业保险机制。创新农村水利建管模式,深入推进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改革,探索农村水系整治与农文旅等有机衔接,打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构建“工程+生态+共富”的农村水利发展新模式,促进乡村振兴。
三、实施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动长效治理。加强组织实施,省级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规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确保重大项目、重点任务、重要改革顺利推进。强化资金保障,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投资中的主导作用,稳定公共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强化空间要素保障,集约节约用地用海。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开展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对确需增列或调整的重大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研究确定,报省政府备案。规划项目库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另行印发,作为审批、核准的前提条件,不作为必须开工的约束性任务,涉及中央政策支持的重大项目,以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等国家规划安排为准。
来源: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












